114年:物治概論(2)

我國自那一年起將「醫院倫理委員會」列為醫院評鑑項目?

A1997
B2000
C2002
D2005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醫院評鑑制度發展史與醫學倫理推動的重要里程碑。核心觀念在於識別「醫院倫理委員會」(Hospital Ethics Committee, HEC)或是「臨床倫理委員會」(Clinical Ethics Committee, CEC)正式納入國家級醫院評鑑標準的時間點。這反映了台灣醫療體系從單純重視醫療技術與硬體設備,轉向重視病人權利、醫療倫理與人文關懷的轉捩點。

選項分析:

  • A. 1997 (民國86年):此時期醫院評鑑多由衛生署(現衛福部)直接辦理,評鑑重點仍多集中於硬體結構、人力配置與醫療服務量能。雖然人體試驗委員會(IRB)的概念在部分教學醫院開始萌芽,但「醫院倫理委員會」尚未成為全面性的評鑑必要項目。
  • B. 2000 (民國89年):此為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成立(1999年)後的初期運作階段。雖然醫學倫理議題逐漸受到重視,但正式將其列為具體評鑑條文的年份稍晚於此。
  • C. 2002 (民國91年)這是正確答案
    • 政策背景:衛生署於2002年宣布該年為**「醫學倫理元年」**,大力推動醫學倫理教育與臨床倫理機制。
    • 評鑑改革:醫策會於民國91年(2002年)起,正式將「是否設置醫學倫理委員會(或臨床倫理委員會)」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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