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心兒物治(2)
患有腦性麻痺的6歲兒童,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第II級(GMFCS II),推測該童在高中時期可能的移行功能為何?
A室內外皆需使用電動輪椅
B室內外皆需使用助行器
C室內可放手行走,室外長距離移行可能需要助行器或輪椅
D可在社區中放手獨立行走沒有困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 腦性麻痺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 的分級定義及其預後推估。
GMFCS 是根據腦性麻痺兒童的自主動作能力(特別是坐姿、轉位和移行能力)進行分級的系統,共分為 I 到 V 級。此系統的一個重要特性是具有隨著年齡增長的穩定性,即兒童在 2 歲後的分級通常能預測其未來的動作功能。因此,6 歲時為 Level II 的兒童,到了高中時期(12-18歲),其功能表現仍會符合該層級針對青少年的描述。
選項分析
- A. 室內外皆需使用電動輪椅:錯誤。
- 這是 GMFCS Level IV 的典型表現。Level IV 的兒童在大多數環境中依賴輪椅(通常是電動輪椅)移動,僅在室內可能有極短距離的協助行走能力。
- B. 室內外皆需使用助行器:錯誤。
- 這是 GMFCS Level III 的典型特徵。Level III 與 Level II 的核心區別在於「室內行走是否需要手持輔具」。Level III 兒童在室內行走通常需要手持式助行器(如助行器、拐杖),而在戶外長距離則使用輪椅。
- **C. 室內可放手行走,室外長距離移行可能需要助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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