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物治概論(2)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民國106年公告修訂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其擴大照護對象範圍不包括下列何項疾患?
A創傷性神經損傷
B脆弱性骨折
C心臟衰竭
D糖尿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全民健保「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ost-Acute Care, PAC)的發展沿革與適用對象。PAC 的核心目的是在病人急性期病情穩定後,把握復健黃金期,透過高強度的整合性照護,協助病人恢復功能,減少失能及後續長照負擔。
選項分析
- A. 創傷性神經損傷 (Traumatic nerve injury):正確 (屬於擴大對象)。
- 根據健保署民國 106 年 (2017年) 7月1日的公告,將 PAC 對象從原本的腦中風、燒燙傷,擴大納入「創傷性神經損傷」。
- B. 脆弱性骨折 (Fragility fracture):正確 (屬於擴大對象)。
- 同上,脆弱性骨折(如髖關節骨折、脊椎骨折等高齡常見骨折)亦是 106 年擴大辦理的新增對象之一,旨在協助術後復健與預防再次跌倒。
- C. 心臟衰竭 (Heart failure):正確 (屬於擴大對象)。
- 心臟衰竭也在 106 年被納入 PAC 計畫。這類病人雖然主要是內科問題,但透過心肺復健與衛教,能顯著降低再住院率,因此被列入照護範圍。
- D. 糖尿病 (Diabetes):錯誤 (非 PAC 特定收案對象)。
- 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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