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物治概論(1)
全民健康保險對於物理治療專業的支付標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患者預計執行5分鐘的超音波治療與15分鐘的經皮神經電刺激,由於僅能申報簡單-簡單治療,因此門診醫 師若希望申報簡單-中度治療,則可能會增加一個5分鐘的低能雷射治療以達到申報門檻
B若同時對患者進行行走訓練、雙側股四頭肌之肌肉電刺激與下背部熱敷,則在同日內可申報複雜治療、中 度-中度與簡單-簡單治療各一次
C若治療師對患者進行物理治療評估,則可能因本身所屬醫療單位層級不同,而有不同的支付點數
D申報物理治療人次時,復健專科醫師親自實施者亦被容許每日有45人次的申報上限,且其人次併入醫師門 診合理量計算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Payment Standards) 中關於物理治療(Physical Therapy)的相關規定,特別是針對申報類別(簡單、中度、複雜)、申報限制(每日次數、醫師執行規範)以及支付點數的層級差異。
選項分析
- A 選項:錯誤。
- 理由 1(治療時間不足): 依據臨床常規與健保審查慣例,儀器治療(Modality)如超音波(Ultrasound)或雷射(Laser)通常需執行一定時間(常見為 10-15 分鐘以上)才具治療效益並符合申報要件。選項中提到「5分鐘的超音波」與「5分鐘的低能雷射」,時間過短,可能不被視為有效的治療項目,因此無法僅憑增加一個短時間項目就從「簡單治療」升級為「中度治療」(通常中度治療需執行二項以上治療或較複雜之治療)。
- 理由 2(名稱與分類不符): 物理治療的支付代碼通常分為「簡單物理治療」(48011C)、「中度物理治療」(48012C)及「複雜物理治療」(48013C)。「簡單-簡單」、「簡單-中度」這類細分命名方式常見於 職能治療(OT) 或 語言治療(ST) 的支付標準中(如 OT 的 43010C 簡單治療-簡單、43011C 簡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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