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物治概論(1)
一研究探討牽拉運動對於增進股四頭肌柔軟度的效果,徵召40位受試者,隨機分為控制組與實驗組,實驗組接受四週牽拉運動,控制組在實驗期間不作牽拉運動。其中,實驗組有5位受試者沒有依照計畫進行牽拉運動,但還是有取得他們的資料。當研究人員在分析結果時,仍然依照所有受試者原先隨機被分派的組別來進行分析資料,這樣的分析方式稱為:
A符合計畫分析(per protocol analysis)
B意向治療分析(intention to treat analysis)
C治療分析(as treated analysis)
D校正分析(adjusted analysis)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隨機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RCT)中的資料分析策略,特別是針對受試者未依從計畫(non-compliance)**時的處理原則。這是實證醫學(EBM)與物理治療研究法中極為核心的概念。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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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符合計畫分析(Per protocol analysis, PP)
- 定義:只分析那些完全依照計畫書執行且完成實驗的受試者。
- 錯誤原因:若採用此法,研究人員應該要將那5位「沒有依照計畫進行牽拉運動」的實驗組受試者排除在分析之外。但題目指出研究人員「仍然」納入這些資料並依原分組分析,故不符合此選項。
- 特點:此法反映的是治療在「理想狀態下」的效力(Efficacy),但會破壞隨機分派帶來的組間平衡,容易產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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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意向治療分析(Intention to treat analysis, ITT)
- 定義:「一旦隨機分派,即依該組別分析(Once randomized, always analyzed)」。無論受試者事後是否依從治療、是否完成實驗或轉移至他組,分析時皆需保留在原先被隨機分派的組別中。
- 正確原因:題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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