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心兒物治(1)
有位 6歲的腦性麻痺兒童,可放手行走短距離,但上下樓梯與斜坡有困難,需扶欄杆,其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 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為第幾級?
AI
BII
CIII
DV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腦性麻痺兒童的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特別是針對 6-12歲 年齡層的判斷標準。GMFCS 依照兒童的自主動作能力(特別是坐姿、移位和行動能力)將其分為五個等級(Level I ~ Level V),重點在於兒童在家庭、學校及社區中的「日常表現」(performance),而非最佳能力。
選項分析
針對 6-12 歲兒童的 GMFCS 分級標準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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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I (Level I):
- 特徵:兒童可在室內、戶外及社區放手獨立行走,且上下樓梯不需要扶欄杆。具備跑跳等高階動作能力,僅速度、平衡或協調性稍受限。
- 錯誤原因:題目個案「上下樓梯需扶欄杆」,不符合 Level I 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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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II (Level II):
- 特徵:兒童在大多數情境下可放手行走,但在長距離、不平坦路面、斜坡或擁擠環境有困難。上下樓梯需扶欄杆。長距離移動可能需要使用手持式助行器或輪椅。
- 正確原因:題目描述個案「可放手行走短距離」(符合 Level II 的室內/短距獨立行走能力)、「上下樓梯與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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