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三(1)

一位 32 歲男性馬拉松選手因為近日常覺得疲倦要求檢查。他五天前剛參加一場比賽,表現並沒有異狀。身體診察沒有異常,實驗室檢查了血色素與甲狀腺促素( TSH ),檢查數值都正常。他的太太發現近日他在睡覺時常會打鼾,進行了睡眠檢查沒有發現呼吸中止,但 24 小時心電圖紀錄,在睡眠當中心跳每分鐘介於 42 ~58次,清醒時心率則是每分鐘 66 ~78 次之間。針對該病人的心跳狀況應採取下列何項處置?

A安排住院接受心臟電氣生理檢查
B不須治療
C轉介安排心率節律器置入
D給予頸動脈竇( carotid sinus )按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察運動員竇性心搏過緩(athlete's sinus bradycardia)的生理機制與臨床處置原則。耐力型運動員(如馬拉松選手)長期訓練後,迷走神經張力(vagal tone)顯著增強,導致靜止心率下降,睡眠期間心跳可低至 30–40 次/分。這是生理性適應,非病理狀態,無需治療。

選項分析

(A) 安排住院接受心臟電氣生理檢查 不適當。心臟電氣生理檢查(electrophysiology study, EPS)適用於有症狀性心搏過緩、懷疑竇房結功能異常(sick sinus syndrome)、或不明原因暈厥的患者。本例病人無症狀,心跳僅在睡眠時偏低(42–58次/分),清醒時正常,不需侵入性檢查。

(B) 不須治療正確答案 正確。運動員的生理性竇性心搏過緩不須任何治療。本病人符合所有生理性心搏過緩的特徵:耐力運動員身份、無症狀(無暈厥、無頭暈)、睡眠呼吸中止已排除、清醒時心率正常(66–78次/分)、甲狀腺功能正常、貧血排除。

(C) 轉介安排心率節律器置入 不適當。心律節律器(pacemaker)適用於有症狀性心搏過緩(症狀性竇房結功能不全、高度房室傳導阻滯等)。無症狀的生理性竇性心搏過緩絕對不是心律節律器的適應症

**(D) 給予頸動脈竇(carotid si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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