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學三(1)
依照醫師法第 11 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依照此一規定,下列那些行為是違法的? ①在偏遠的山地離島,對於年老行動不便的慢性病病人,以電話問診確認病況沒有改變後,開藥給病人的家人帶回去服用 ②對於在安養中心住院的植物人病患,統一由安養院書記蒐集健保卡,一個月一次來固定替病人領藥,免得病人奔波 ③對出國旅行的慢性病病人,由家人來代為看診領藥,以免病人斷藥 ④飛機上遇到緊急醫療情形,乘客利用手機將畫面傳給在地面上的醫師,由醫師研判後下令由機上具有護理背景的空服員執行急救
A①②④
B①②③
C僅②③
D僅①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醫師法第 11 條「親自診察義務」的例外規定,以及哪些情境屬於合法的通訊診察、哪些屬於違法。考生需理解該條文的立法精神、例外情境的範圍,以及 2018 年施行的「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框架。
選項分析
醫師法第 11 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在偏遠山地離島或特殊緊急情形,**可透過通訊方式為之(需依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為之)。
逐一判斷各情境的合法性:
情境①:偏遠山地離島,年老行動不便的慢性病患者,電話確認病況無改變後開藥給家人帶回 — 合法(不違法)
- 符合醫師法第 11 條但書:偏遠山地離島 + 行動不便的慢性病患者
- 2018 年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涵蓋此情境:地理因素造成就醫困難者可透過通訊診察
- 此情境是醫師法例外規定的典型適用情形,合法
情境②:安養中心住院的植物人,統一由書記蒐集健保卡,每月代領藥 — 違法 ✗
- 安養中心不屬於偏遠山地離島
- 書記代領藥是「未親自診察」的代理就醫行為,醫師並未透過任何通訊方式評估病況
- 每月一次批次領藥、完全無診察接觸 → 違反醫師法第 11 條
- 植物人雖行動不便,但應由醫師定期到府或安養中心進行訪診,或透過遠距通訊診察
情境③:慢性病患者出國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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