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低視力學(2)
低視力患者領取身心障礙證明後,可直接申請那些福利與服務而不需要再經過評估?①輔具 ②社會保險自付額減免 ③長期照護服務 ④生活補助 ⑤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⑥必要陪伴者優惠 ⑦日間、住宿式照顧服務及費用補助
A①②③④⑤⑥⑦
B僅②④⑤⑥
C僅①②④⑤⑥
D僅②③④⑤⑥⑦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低視力患者(身心障礙者)在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哪些福利與服務可「直接申請,不需再經過評估」。本題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子法的具體規定(2019年考題適用法規)。
選項分析
題目列出七項福利服務:
- ①輔具
- ②社會保險自付額減免
- ③長期照護服務
- ④生活補助
- ⑤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 ⑥必要陪伴者優惠
- ⑦日間、住宿式照顧服務及費用補助
需要額外評估的項目:
- ①輔具:輔具補助依規定分為四類,多數輔具需經過輔具中心評估或醫師診斷證明,並非直接持身心障礙證明即可申請,故需評估。
- ③長期照護服務:長照 2.0 服務申請需經照顧管理專員(照管專員)進行 ADL/IADL 功能評估,確認照顧需求等級,方可核定服務項目與額度,故需評估。
- ⑦日間、住宿式照顧服務及費用補助:此類服務同樣需要經過需求評估(長照需求評估或機構入住評估),方可申請補助,故需評估。
不需另行評估、持身心障礙證明可直接申請的項目:
- ②社會保險自付額減免:依「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持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依障礙等級申請,不需另行評估。
- ④生活補助:依「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以家庭收入及財產條件審核,不需功能評估。
- ⑤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依身心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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