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護理基本護理(2)

依據護理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各階段護理師應接受的在職教育種類重點,下列何者正確?

AN→N1應接受重症護理訓練
BN1→N2應接受專科護理訓練
CN2→N3應接受臨床教學訓練
DN3→N4應接受基本護理訓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護理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clinical nursing ladder system)將基層護理師分為五個層級:N、N1、N2、N3、N4,各層級有不同的能力要求與在職教育重點。本題考的是各進階階段對應的在職教育訓練內容。

選項分析

(A) N→N1 應接受重症護理訓練 錯誤。N→N1 階段為新進護理師到基礎能力的養成期,應接受的是基本護理訓練,包括基本護理技術、病房常規照護、感染控制等基礎知識與技能。重症護理訓練屬於較進階的能力培訓,不適用於此階段。

(B) N1→N2 應接受專科護理訓練 錯誤。N1→N2 階段的在職教育重點為進階護理訓練,著重於獨立照護能力的提升與臨床決策能力的培養。專科護理訓練的重點出現在更高的層級。

(C) N2→N3 應接受臨床教學訓練 正確。N2→N3 階段的護理師已具備紮實的臨床照護能力,此階段的在職教育重點轉向臨床教學能力的培養,包括指導新進護理人員、帶領護生實習等教學角色。N3 層級的護理師被期待具備教導新人與護生的能力,因此臨床教學訓練是此階段的核心在職教育內容。

(D) N3→N4 應接受基本護理訓練 錯誤。N3→N4 為最高層級的進階,此階段應接受的是研究與行政管理相關訓練,包括護理研究方法、實證護理、專案管理、品質改善等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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