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護理精社護理(2)

金小姐 45歲,為雙相情緒障礙症病人,最近常買東西送人,有一次花了 3萬元買了 30條手環,四處送人手環,也要贈送手環給實習護生,護理師應該如何處理,下列何者正確?

A轉知學校實習老師處理
B代為婉拒,說明學校規定不能接受病人的物品
C與病人共同討論贈送物品的適度性
D教導病人不要四處贈送物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雙相情緒障礙症(bipolar disorder)躁症發作(manic episode)時,病人常出現誇大感(grandiosity)、衝動消費、四處贈送物品等行為,反映其判斷力(judgment)與衝動控制(impulse control)受損。護理師面對此情境,應以治療性護病關係(therapeutic nurse-client relationship)為基礎,協助病人提升對自身行為的自覺(insight),而非單純禁止或代為拒絕。本題的特殊情境是:病人也要贈禮給實習護生,考驗護理師如何兼顧治療性介入與專業倫理界線。

選項分析

(A) 轉知學校實習老師處理

金小姐的贈禮行為是躁症症狀的外顯表現,屬於臨床護理議題,應由護理師直接進行治療性介入,不應轉移給學校實習老師處理。轉知老師或許是附加的行政動作,但絕非「首要且正確的護理措施」。此選項屬於逃避護理責任,不符合護理倫理與實踐標準。❌

(B) 代為婉拒,說明學校規定不能接受病人的物品

代為婉拒禮物在護理倫理上有其正當性——護生(及護理師)不應接受病人的貴重物品,以維護治療性護病關係的中立性與專業界線。然而,此選項僅以「學校規定」為由擋下禮物,完全忽略了針對病人躁症行為本身的治療性介入。婉拒禮物是必要的附帶動作,但不能取代對病人的治療性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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