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護理基本護理(2)
下列何者不屬於警訊事件(sentinel event )?
A嬰兒失竊找回來
B病人跌倒無受傷
C病人自殺未死亡
D手術部位有錯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病人安全事件分類 —— 「警訊事件 (Sentinel Event) 」的定義與範圍
警訊事件是指病人發生「非預期死亡」或「非疾病自然病程造成的永久性功能喪失」,或其他主管機關明定必須立即調查通報的重大事件。其特色為:
- 往往與可預防的醫療照護流程失誤有關。
- 需立即啟動根本原因分析 (RCA) 與改善措施,避免再發生。
除了死亡或永久失能,衛福部與國際醫療品質聯合委員會 (Joint Commission) 亦將下列列為警訊事件典型範例:
• 手術或治療部位錯誤 • 病人辨識錯誤輸血 • 嬰兒失蹤或錯置 • 院內病人自殺或導致嚴重傷害等。
選項分析
A 嬰兒失竊找回來
‒ 嬰兒被錯置或失蹤屬極重大安全缺失,無論是否找回,都符合警訊事件標準,必須立即通報與調查。
B 病人跌倒無受傷
‒ 病人確實跌倒,但「無任何傷害」,屬「無傷害事件 (No-harm event)」;或若在跌倒前即時扶住則為「幾近錯失 (Near miss)」。不符合「死亡或永久失能」要件,因此「不是警訊事件」。
C 病人自殺未死亡
‒ 只要在院內(含急診、加護病房、住院病房等)發生自殺企圖,造成嚴重身體損傷或需緊急醫療處置,即列為警訊事件。題干僅寫「未死亡」並未否認可能有嚴重傷害,臨床及通報規範皆視為警訊事件。
D 手術部位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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