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心兒物治(1)

下列有關 7歲腦性麻痺兒童的粗動作功能分類系統( GMFCS )中第三級的敘述,何者正確?

A兒童在腰部支撐下才可以坐在地上,主要的移動方式為腹爬前進
B兒童主要移動方式需要使用輔助器材來行走;於參與戶外活動時,可能使用手推輪椅
C兒童可扶桌子站起來,主要移動方式為手扶桌子側走
D兒童在大部分的環境主要移動方式為不使用輔具下步行,但在斜坡或狹小空間等地方會失去平衡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此題考查腦性麻痺(cerebral palsy)粗動作功能分類系統(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第三級在 6~12 歲兒童的功能描述。GMFCS 共分五級,第一級功能最佳,第五級最差。

選項分析

(A) 兒童在腰部支撐下才可以坐在地上,主要的移動方式為腹爬前進 ❌ 此描述接近 GMFCS 第四級或第五級。第四級兒童在多數情境需要他人協助或使用電動輪椅;第五級兒童頭頸軀幹控制極差,幾乎所有動作均需完全協助。

(B) 兒童主要移動方式需要使用輔助器材來行走;於參與戶外活動時,可能使用手推輪椅 ✅(正確答案) 此為 GMFCS 第三級(6~12 歲)的標準描述:室內使用手握式輔助器材(如助行器、肘拐、前臂拐)行走,戶外長距離移動或不平整地面時可能使用輪椅(自推或他推)。

(C) 兒童可扶桌子站起來,主要移動方式為手扶桌子側走 ❌ 此描述較接近 GMFCS 第三或四級中功能較低者,但「手扶桌子側走」作為主要移動方式更符合功能更受限的描述,且第三級兒童通常已能使用手持輔具行走,不僅限於扶桌側走。

(D) 兒童在大部分的環境主要移動方式為不使用輔具下步行,但在斜坡或狹小空間等地方會失去平衡 ❌ 此描述為 GMFCS 第二級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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