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營養食安(1)

關於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添加物,下列何者不是現行之標示規定?

A須標示原產地(國)
B須標示「食品添加物」字樣
C須標示限量標準及使用限制
D單方及複方食品添加物皆應標示許可證字號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子法中,對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添加物的強制標示規定。本題為反向題(問「不是」現行規定者)。依 2016 年法規,單方食品添加物須辦理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證字號,但複方食品添加物採「登錄制度」,核發「產品登錄碼」而非「許可證字號」,因此「單方及複方食品添加物皆應標示許可證字號」並不正確。

選項分析

(A) 須標示原產地(國) ✅ — 正確的現行規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添加物依法須標示原產地(國),為必要標示項目之一。

(B) 須標示「食品添加物」字樣 ✅ — 正確的現行規定。標示「食品添加物」字樣是為了與一般食品區別,讓使用者明確知道所購買的是食品添加物而非最終食品,屬強制標示項目。

(C) 須標示限量標準及使用限制 ✅ — 正確的現行規定。食品添加物的容器或外包裝須標示其使用範圍、限量及使用限制,以確保下游食品業者正確使用,避免超量添加。

(D) 單方及複方食品添加物皆應標示許可證字號 ❌ — 非現行規定(答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制度:

  • 單方食品添加物:須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字號」(如「衛部添製字第XXXXXX號」)
  • 複方食品添加物:採登錄制度,取得「產品登錄碼」(格式如 TFABXXXXXXXX),**不是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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