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藥學三(第2次)

某藥的正常劑量為 10 mg/kg ,bid ,正常排除半衰期為 100 分鐘,當某病患服用此藥物時,其排除半衰期為 150 分鐘,若給藥劑量維持一定時,投藥間隔應調整為多少小時?

A8
B18
C12
D24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在腎功能異常導致消除半衰期延長時,如何在維持相同給藥劑量的前提下,按比例調整給藥間隔(dosing interval adjustment),以維持與正常患者相同的穩定狀態平均血中濃度。這是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物劑量調整(renal dose adjustment)基本原則。

選項分析

已知條件:

  • 正常劑量:10 mg/kg,bid(每日 2 次),給藥間隔 τ = 12 小時
  • 正常排除半衰期(t1/2,normalt_{1/2,normal})= 100 分鐘
  • 該病患排除半衰期(t1/2,patientt_{1/2,patient})= 150 分鐘
  • 劑量維持相同(10 mg/kg),需調整給藥間隔

解題邏輯:維持相同的穩定狀態平均血中濃度

穩定狀態平均血中濃度公式: Cavg,ss=FDClτC_{avg,ss} = \frac{F \cdot D}{Cl \cdot \tau}

若劑量 D 不變,要維持 Cavg,ssC_{avg,ss} 不變,則 ClτCl \cdot \tau 必須不變,也就是說 τ\tau 應與 ClCl 成反比調整。

方法一:清除率比例法

消除速率常數 k=0.693t1/2k = \frac{0.693}{t_{1/2}},因此清除率(在 VdV_d 不變的假設下)與 kk 成正比,與 t1/2t_{1/2} 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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