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專麻進階
病人因發燒、嘔吐症狀就醫,經通報檢驗確診為李斯特菌症 ( listeriosis )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應於多少時間內通報主管機關?
A72 小時
B96 小時
C1 週
D2 週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李斯特菌症(listeriosis)在台灣「傳染病防治法」下的分類等級與法定通報時限,屬於感染管制與法規類考點,需掌握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的通報時效規定。
選項分析
A ✅(本題答案):72小時。李斯特菌症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經衛生福利部公告新增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責任醫師(含專科護理師等醫事人員協助通報作業者)於臨床或檢驗發現符合通報條件之病例後,應於72小時內完成通報,故A為正確答案。此規定用意在於讓主管機關能及早掌握群聚感染或食品污染事件之發生,及時展開疫調與源頭調查,避免感染持續擴散。
B ❌:96小時。此非李斯特菌症之通報時限,屬於本題設計之干擾選項,與現行公告時限不符,考生易因印象中「數日內」通報而誤選較長的時限,需特別留意精確數字。
C ❌:1週。部分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依個別公告可能有不同通報時限(例如某些相對低急迫性之疾病),但李斯特菌症之通報時限為72小時,並非1週,若延誤至1週才通報,恐錯失早期疫調與感染源頭(如受污染食品批號)追查之黃金時機,故此選項錯誤。
D ❌:2週。同樣非李斯特菌症之通報時限,此選項時間過長,不符合現行公告要求;李斯特菌症屬可能造成群聚死亡風險之食因性感染,通報時限設計上不會拉長至2週之久。
答案解析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精神,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各類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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