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呼吸器原理
下列那些為急性呼吸衰竭使用侵襲性機械通氣的適應症?①病人呼吸停止 ②未經治療的急性嚴重氣喘 ③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惡化伴隨呼吸性酸中毒和濃痰 ④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發生急性低血氧呼吸衰竭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①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急性呼吸衰竭是否需要侵襲性機械通氣(invasive mechanical ventilation, IMV),不能只看疾病名稱或「嚴重」兩個字,而要判斷病人是否已無法維持氣道、氧合或通氣,以及是否能安全接受非侵襲性通氣(noninvasive ventilation, NIV)。呼吸停止代表立即失去自主通氣能力,必須建立人工氣道;慢性阻塞性肺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COPD)急性惡化若合併呼吸性酸中毒與大量分泌物,既有通氣支持需求,也可能因無法有效清除分泌物而不適合 NIV。相對地,未治療的急性重度氣喘與免疫功能低下合併急性低血氧,若尚未出現呼吸衰竭惡化、意識改變或非侵襲性治療失敗,不能僅憑診斷直接判定需要 IMV。
選項分析
先逐一判斷四個敘述:
- ①病人呼吸停止:正確。呼吸停止表示沒有有效自主通氣,無法靠一般氧氣治療維持通氣,應立即進行復甦評估、人工通氣並建立氣道;若情境符合急性呼吸衰竭,這是 IMV 的明確適應症。
- ②未經治療的急性嚴重氣喘:錯誤。急性重度氣喘需要立刻給予吸入型支氣管擴張劑、全身性類固醇、氧氣與密切監測,但「尚未治療」本身不等於已達插管條件。若出現持續嚴重低血氧或高碳酸血症、呼吸肌疲乏、意識變差、呼吸停止、極差的呼吸動作或治療後仍惡化,才需考慮 IMV。過早插管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