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醫物幅安(2)

根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個人劑量限度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①有效劑量每年不得超過六毫西弗 ②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每年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③人體外劑量每年不得超過二毫西弗 ④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每年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這題考的是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對「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者」所設的特殊年劑量限度。解題不能只看到熟悉的 2 毫西弗就直接選含有③的組合,而要先鎖定適用對象,再把有效劑量、眼球水晶體等價劑量、皮膚或四肢等價劑量分開核對。第 10 條的三個數值依序是 6、50、150 毫西弗,因此正確組合為 A。

選項分析

A.①②④正確。針對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第 10 條規定有效劑量每年不得超過 6 毫西弗,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每年不得超過 50 毫西弗,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每年不得超過 150 毫西弗。這三項正好是①、②、④,故 A 是正確組合。

B.①②③不正確。①與②確實符合第 10 條,但③所說的「人體外劑量每年不得超過 2 毫西弗」不是這一類受訓者的個人劑量限度。2 毫西弗出現在其他特定防護情境的規範脈絡,不能移植到本題的十六至十八歲訓練者,也不能用它取代第 10 條列出的皮膚或四肢上限。因為③錯誤,B 不成立。

C.②③④不正確。②與④分別符合水晶體 50 毫西弗及皮膚或四肢 150 毫西弗的規定,但③仍然錯誤,而且此組合漏掉十六至十八歲訓練者應遵守的有效劑量 6 毫西弗。多選敘述題必須每一個列入的敘述都正確,且組合不能漏掉應選的正確敘述,因此 C 不成立。

D.①③④不正確。①與④是第 10 條的正確數值,但③不是本題適用對象的規定;同時 D 沒有列入正確的②。即使組合中有兩個正確敘述,只要混入③或漏掉②,就不能視為正確答案,所以 D 不成立。

答案解析

處理這類法規數值題,第一步是辨識「誰」受到規範:本題不是所有工作者,也不是孕婦,而是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的人。第二步是依劑量種類逐項對照第 10 條:有效劑量的年上限為 6 毫西弗;眼球水晶體等價劑量的年上限為 50 毫西弗;皮膚或四肢等價劑量的年上限為 150 毫西弗。這使①、②、④成立。

③的陷阱在於 2 毫西弗雖然也是輻射防護法規中可能出現的數值,但法規數字不能脫離條文的適用對象與劑量名稱解讀。政府公報及核能安全主管機關法規資料顯示,其他條文涉及孕婦下腹部表面等價劑量 2 毫西弗;那是不同保護情境,並非本題未成年訓練者的「人體外劑量」限度。把不同條文、不同對象或不同劑量用語拼在一起,是法規選擇題最常見的錯誤。

因此應先排除含③的 B、C、D,再確認 A 完整包含三個正確敘述。依官方答案,正確選項為 A。

核心知識點

  1. 適用對象是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者,不能與一般工作者或孕婦的規範混讀。
  2. 本題三項年劑量限度要記成「有效 6、水晶體 50、皮膚或四肢 150」毫西弗。
  3. 有效劑量是整體身體風險評估的重要保護量;水晶體、皮膚與四肢則以各自的組織等價劑量規範。
  4. 看到法規中的 2 毫西弗,必須回頭核對條文對象、部位、劑量名稱與適用情境,不能只憑數字作答。
  5. 組合題要逐項判斷①至④,再檢查選項是否同時包含所有正確敘述,不能因部分敘述正確就選取。
  6. 讀法規時,先定位條文,再把數值與對象綁在一起記憶,較不容易把不同條文的上限互相套用。

參考資料

  1.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政府公報全文)
  2.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核能安全主管機關法規系統)
  3.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相關法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