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眼球生理(2)

依驗光人員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法規所稱一般隱形眼鏡,指非用於治療或診斷之隱形眼鏡 ②驗光生可從事的業務範圍與驗光師相比,主要差異在於不能為六至十五歲兒童驗光 ③驗光人員若為未滿六歲之兒童驗光,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④驗光生可從事的業務範圍與驗光師相比,主要差異在於不能為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⑤法規所稱低視力者,指無法配戴眼鏡或隱形眼鏡來矯正視力者

A①③
B①④⑤
C②④
D①③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驗光人員法及其施行細則對業務範圍、兒童驗光、一般隱形眼鏡與低視力者的定義。解題時要先分開兩個容易混淆的年齡概念:未滿六歲是禁止驗光;六歲以上未滿十五歲則不是全面禁止,而是必須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另須注意,法規對低視力者採視覺功能障礙的鑑定標準,不能只用「眼鏡或隱形眼鏡無法矯正」這句話自行判定。

選項分析

  • ①正確。《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對一般隱形眼鏡的定義,是指非供治療或診斷用途的隱形眼鏡。因此,一般隱形眼鏡與治療性、診斷性隱形眼鏡在法規上有區別,①符合條文。
  • **②錯誤。**驗光生與驗光師在兒童驗光的差異,不是「不能為六至十五歲兒童驗光」。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兒童驗光,重點是須在眼科醫師指導下;只有未滿六歲者不得由驗光人員進行驗光。
  • **③正確。**違反未滿六歲兒童不得驗光的規定,依法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時,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執業執照。這與法規列出的法律效果相符。
  • **④錯誤。**一般隱形眼鏡配鏡並非驗光生相對於驗光師的主要排除業務,驗光生也可依規定從事一般隱形眼鏡配鏡,不能以此作為兩者的差異。
  • **⑤錯誤。**低視力者的法定判定,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所定視覺功能障礙程度達一定標準者認定,不是單純以能否透過眼鏡或隱形眼鏡矯正視力作為定義。

答案解析

正確敘述為①與③,因此答案選 A。本題最容易誤選之處,是把「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須有眼科醫師指導」誤讀成驗光生完全不能驗光,以及把低視力的鑑定標準簡化成一般視力矯正效果。依年齡規定逐段判斷後,未滿六歲禁驗與違規處罰才是本題的核心;一般隱形眼鏡的定義也支持①。

核心知識點

  1. **兒童驗光年齡規範:**未滿六歲不得驗光;六歲以上至十五歲以下並非禁止,而是須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驗光。
  2. **一般隱形眼鏡:**法規上是非用於治療或診斷的隱形眼鏡。
  3. **違反未滿六歲禁驗:**罰鍰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情節重大時,另有停業或廢止執業執照的處分。
  4. **低視力者:**依視覺功能障礙的法定鑑定標準判定,不等同於「眼鏡或隱形眼鏡無法矯正」。

參考資料

  1. 驗光人員法
  2. 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
  3. 行政院公報: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