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可用-5.00 DS隱形眼鏡全矯正。若患者有8.0 D的調節幅度,則他的未矯正時的明視範圍(range of clear vision)為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這題要分清楚「戴上完全矯正鏡片時的狀態」與「未矯正時的明視範圍」。-5.00 DS 代表近視眼在調節放鬆時,最遠仍能清楚看見的物體位於眼前 20 公分;這個位置就是遠點。明視範圍從遠點開始,向眼睛更近的位置延伸,延伸幅度由調節幅度決定。8.0 D 不是直接換算成 12.5 公分後就結束,而是要加在原本遠點的 5.0 D 屈光需求上。遠點需求為 1 ÷ 0.20 = 5.0 D,加入 8.0 D 調節後,近點需求為 5.0 + 8.0 = 13.0 D,近點距離是 1 ÷ 13.0 公尺,約 7.7 公分,選項以約 8 公分表示。
選項分析
A.眼前 33 cm 到眼前 12.5 cm:不正確。33 公分約相當於 3.0 D,並不是 -5.00 D 近視眼的遠點。未矯正近視的遠點由近視度數絕對值決定,應是 20 公分,因此此選項的起點已經錯誤。
B.眼前 33 cm 到眼前 20 cm:不正確。這個範圍沒有反映 -5.00 D 近視的遠點,也沒有使用 8.0 D 調節幅度來求近點。20 公分是此眼的遠點,不是明視範圍的近端。
C.眼前 20 cm 到眼前 12.5 cm:不正確。20 公分是正確的遠點,但 12.5 公分只代表 8.0 D 的距離需求,忽略了眼睛在遠點已經需要 5.0 D 的物體屈光度。近點總需求應為 13.0 D,所以距離約 7.7 公分,而非 12.5 公分。
D.眼前 20 cm 到眼前 8 cm:正確。-5.00 D 近視的遠點為 1 ÷ 5.00 = 0.20 公尺,即 20 公分;再加上 8.0 D 調節,近點屈光需求為 13.0 D,距離約 7.69 公分,四捨五入約 8 公分。
答案解析
答案為 D。先求遠點:近視度數的絕對值為 5.00 D,所以遠點距離為 1/5.00 = 0.20 m = 20 cm。再利用調節幅度是遠點與近點之間的屈光度差,近點需求為 5.00 D + 8.00 D = 13.00 D。換算距離為 1/13.00 m = 0.0769 m,也就是約 7.69 cm。明視範圍應由較遠的 20 cm 延伸到較近的約 8 cm,因此選 D。題目提到可以用 -5.00 DS 隱形眼鏡全矯正,是用來指出原本的屈光狀態;實際所問是未矯正時的範圍,所以計算仍要保留近視造成的遠點。
核心知識點
- 近視眼的遠點距離等於近視度數絕對值倒數的公尺數。
- 明視範圍的遠端是遠點,近端由遠點屈光需求加上調節幅度後求得。
- 不能把調節幅度單獨當成近點距離;若眼睛在遠點已有 5.0 D 物體屈光需求,就必須再加上這個基準。
- 計算結果若與選項略有差異,應依實際數值四捨五入;7.69 公分對應約 8 公分。
參考資料
- Far point:近視遠點與距離屈光度的關係。https://en.wikipedia.org/wiki/Far_point
- Amplitude of accommodation:調節幅度與遠近點屈光差。https://www.sciencedirect.com/topics/medicine-and-dentistry/amplitude-of-accommodation
- Clinical measurement of amplitude of accommodation。https://www.college-optometrists.org/professional-development/college-journals/optometry-in-practice/volume-15%2C-issue-3/2014-09-clinicalmeasurementofamplitudeofaccommodat
- Optics and visual accommodation 教材。https://egyankosh.ac.in/bitstream/123456789/32647/1/Unit-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