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職治-職治概論
當職能治療師公會會員人數至少超過多少人時,才能依會員分布狀況劃定區域,按會員人數比率選出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之職權?
A100人
B300人
C500人
D1,000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職能治療師公會如何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適用《職能治療師法》第53條。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時,公會得依章程,按照會員分布狀況劃定區域,再按各區會員人數比例選出代表,由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這裡的關鍵是「超過三百人」及「得」:三百人是法定門檻的基準,條文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公會採用代表大會制度,並非規定一定要改成代表大會。若精確計算實際人數,超過三百人代表至少三百零一人;考題選項問門檻數字,因此答案選三百人。
選項分析
A. 一百人:不正確。會員人數一百人尚未超過三百人,不能依本項所列門檻採行代表大會安排。
B. 三百人:正確。第53條第2項設定的門檻基準是三百人,會員人數超過此數時,公會得依章程及會員分布劃區,按人數比例選出代表。題目以「超過多少人」詢問門檻,所以選三百人;若問實際至少要幾位會員才符合「超過三百人」,則須有三百零一人。
C. 五百人:不正確。法律沒有把門檻提高到五百人;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後,即可依章程採行相應安排,不必等到五百人。
D. 一千人:不正確。這個數字遠高於法定門檻。條文未要求公會必須累積到一千名會員,才能劃區選出會員代表。
答案解析
答案為 B,三百人。第53條第1項規定公會每年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一次;第2項接著說明,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時,得按會員分布劃區,並按比例選出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需留意法條使用「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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