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藥學六(第2次)

罕見疾病藥物申請查驗登記,下列何者不得申請為主要適應症?

A營養
B預防
C診斷
D治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聚焦於《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下,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的主要適應症範圍。

選項分析

  • 選項A 營養
    法條雖第1條提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需保障供應,但《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15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之罕見疾病藥物,其主要適應症僅限於「預防、診斷或治療罕見疾病」,不包含營養用途,故此選項錯誤,亦即不得作為主要適應症申請查驗登記 (president.gov.tw)。
  • 選項B 預防
    完全符合第15條「主要適應症用於預防罕見疾病」的法定條件,可申請查驗登記 (president.gov.tw)。
  • 選項C 診斷
    符合法條所列「主要適應症用於診斷罕見疾病」,可進行查驗登記申請 (president.gov.tw)。
  • 選項D 治療
    亦為第15條明列「主要適應症用於治療罕見疾病」之一,合法申請查驗登記 ([president.gov.tw](https://www.presiden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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