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營養食安(2)
健康食品之安全評估分為四個類別,下列何者不需要進行安全性評估?
A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者
B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且含有致癌物之類似物者
C產品之原料為傳統食用且以通常加工食品形式供食者
D產品之原料為傳統食用而非以通常加工食品形式供食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台灣**「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中的安全性分類(四個類別)**。
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健康食品在上市前必須依據其原料的**食用歷史(傳統/非傳統)以及加工形式(通常/非通常)**進行分類,不同類別對應不同程度的毒理學試驗要求。這是營養師在進行健康食品開發、法規審查或諮詢時必須熟稔的核心法規。
選項分析
- (A) 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者:
- 錯誤。此屬於第三類。
- 定義:原料缺乏長期人類食用歷史,安全性未知。
- 評估要求:須進行基因毒性試驗、90天餵食毒性試驗、致畸胎試驗。
- (B) 產品之原料非屬傳統食用且含有致癌物之類似物者:
- 錯誤。此屬於第四類(風險最高)。
- 定義:原料非傳統食用,且化學結構或屬性上含有致癌物之類似物。
- 評估要求:須進行基因毒性試驗、90天餵食毒性試驗、致畸胎試驗、致癌性試驗、繁殖試驗。
- (C) 產品之原料為傳統食用且以通常加工食品形式供食者:
- 正確。此屬於第一類。
- 定義:原料具有長期安全食用歷史(傳統食用),且產品形式為一般食品加工形式(如:將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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