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藥學六(第2次)

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照需求,政府正推動長照十年計畫(長照 1.0 )
B為擴大長照財源,修法增加遺產稅、贈與稅及菸酒稅等為長照指定財源
C長照整體服務資源以居家護理成長最為顯著
D長照 2.0修法前已設立之住宿式長照機構,一律不受法人化之限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聚焦在台灣政府長期照顧服務推動演進、財源來源與法規修訂,考察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長照1.0)、長照2.0 時程與內容,以及長照服務法相關之財源指定與法人化規範。

選項分析

  • 選項A
    敘述「政府正推動長照十年計畫(長照1.0)」。實際上,2017年(民國106年)1月起,政府已正式實施「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並持續滾動修正與擴大服務範圍;原始的長照十年計畫(長照1.0)是於2007年(96年)4月3日核定,期限為十年,已於2016年底前完成,並於隔年接續為2.0版本。因此目前政府推動的是長照2.0,而非長照1.0,選項A錯誤 (ey.gov.tw)。

  • 選項B
    敘述「為擴大長照財源,修法增加遺產稅、贈與稅及菸酒稅等為長照指定財源」。立法院於2017年(106年)1月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將調增遺產稅與贈與稅採三級累進、並調高菸酒稅之菸品稅額,將新增稅收專款挹注長照服務基金,初估每年可達數百億元,以支應長照2.0之龐大經費需求 ([mohw.gov.tw](https://mohw.gov.tw/cp-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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