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一(第2次)

下列關於 acetaminophen 毒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A單次口服 15克以上可能致命
B藥物中毒時的解毒劑為維生素 C
C可能引起肝毒性
D可能加重 NSAID藥物對胃腸道的毒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 Acetaminophen (乙醯胺酚) 的藥理學特性、毒性機轉、中毒劑量及其解毒劑。核心觀念包括:

  1. 毒性代謝物:Acetaminophen 經由 CYP450 (主要是 CYP2E1) 代謝產生毒性中間產物 NAPQI。
  2. 解毒機制:正常劑量下 NAPQI 會與 Glutathione (穀胱甘肽) 結合而解毒;過量時 Glutathione 耗盡,導致肝細胞壞死。
  3. 臨床解毒劑:N-acetylcysteine (NAC),作為 Glutathione 的前驅物。
  4. 藥物安全性比較:Acetaminophen 與 NSAIDs (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 在胃腸道安全性上的區別。

選項分析

  • A. 單次口服 15克以上可能致命 (敘述正確)

    • 分析:成人單次攝入 Acetaminophen 超過 7.5g ~ 10g (或 150 mg/kg) 即可能造成肝毒性。攝入 >15g 屬於巨量中毒 (Massive overdose),若未及時給予解毒劑,極高機率導致猛爆性肝炎與死亡。因此本敘述符合臨床事實。
  • B. 藥物中毒時的解毒劑為維生素 C (敘述錯誤)

    •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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