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營養團膳(1)

餐盒留驗是將當餐餐盒隨機抽取1份放置於?

A-18℃以下,冷凍2天
B7℃以下,冷藏2天
C5℃~60℃,保存2天
D60℃以上,熱藏2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 中關於「餐盒留驗」(或稱留樣)的標準作業程序。這是團膳業者、學校午餐及大型餐飲業必須遵守的規定,目的是在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衛生主管機關能有檢體進行化驗,以釐清原因。

選項分析

  • A. -18℃以下,冷凍2天
    • 錯誤。雖然 -18℃ 是標準的「冷凍」保存溫度,但依據現行校園午餐及團膳業的留樣規定,檢體通常要求冷藏保存即可。冷凍可能會破壞某些病原體的組織型態或影響檢驗結果(視檢驗項目而定),且法規與合約通常明定為冷藏。
  • B. 7℃以下,冷藏2天
    • 正確
    • 溫度: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冷藏食品的保存溫度應在 7℃以下(凍結點以上)。
    • 時間:標準的留樣時間為 48小時(即2天)。這是為了確保在食用後若出現症狀(通常潛伏期在幾小時至48小時內),仍有檢體可供衛生單位檢驗。
    • 操作:將當餐供應的各類菜餚及飯,各取至少一份(通常建議重量為200公克以上),分別包裝並標示日期、餐別,置於冷藏設備中留存。
  • C. 5℃~60℃,保存2天
    • 錯誤。7℃~60℃(舊制為5℃~60℃,現行GHP多強調7℃以下與60℃以上)被稱為危險溫度帶(Danger Zone),是細菌最容易快速繁殖的溫度區間。將留驗樣品放在此溫度下,細菌會大量滋生,導致檢體失效且無法反映出餐時的真實衛生狀況。
  • D. 60℃以上,熱藏2天
    • 錯誤。60℃以上是「熱存」(Hot holding)的溫度標準,用於供餐期間保持食物熱度以抑制細菌生長。但留樣是為了保存檢體備查,長期高溫熱存會導致食物乾掉、變質,不符合檢體保存原則。

答案解析

根據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校園午餐採購契約範本的規範,團膳業者供應之餐點,應於每日製作完成後,隨機抽取一份(或各菜餚另行留樣),密封後置於 7℃以下 的冷藏設備中,保留 48小時(2天),以備主管機關查驗。因此,選項 (B) 是唯一符合法規要求的正確做法。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 中的關鍵溫度與時間數據:

  1. 留樣規定
    • 對象:學校餐廳、團膳業者、外燴業者。
    • 條件:7℃以下冷藏,保留 48小時
    • 樣品量:通常建議每道菜餚至少 200g (部分縣市規定可能略有不同,但48小時冷藏為通則)。
  2. 溫度管理三區間
    • 冷藏:7℃以下(不得凍結)。
    • 冷凍:-18℃以下。
    • 熱存:60℃以上。
  3. 危險溫度帶:7℃~60℃,食品應避免在此區間停留過久(冷卻應在2小時內從60℃降至20℃,再於4小時內降至7℃以下)。

參考資料

  1. 臺北市學校外訂盒餐食品廠商訪查紀錄表 - 國立政治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參見第66點:每日製造完成之菜餚,應分類各留存...於冷藏冰箱48小時)
  2.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3. 學校午餐食物中毒預防與處理 - 衛福部疾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