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營養團膳(1)

餐飲從業人員須重視個人的衛生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人飲水杯可攜入工作場所固定集中放置
B從事熟食配膳人員手部應每隔半小時消毒1次
C製作現場應有手部消毒的設備(75%酒精)
D完整體檢項目僅含A型肝炎抽血、手部皮膚病檢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 - 從業人員衛生管理與健康檢查

本題涉及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中針對餐飲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規定,特別是針對「健康檢查項目」、「手部清潔消毒」及「個人物品管理」的規範。解題關鍵在於掌握最新的法規修訂(特別是 2025年/民國114年6月 的修法動態)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的實務標準。

選項分析

  • A. 個人飲水杯可攜入工作場所固定集中放置正確

    • 依據 GHP 規定,個人物品(如皮包、手機、便服)原則上不可帶入食品作業場所,應放置於更衣室。
    • 然而,為了預防從業人員因高溫作業導致中暑或脫水,實務管理上允許將「個人飲水杯」放置於作業場所外圍或指定的「固定集中放置區」(如茶水櫃),但必須加蓋並與食品作業區有效區隔,避免交叉污染。此為兼顧員工健康與食品衛生的正確管理方式。
  • B. 從事熟食配膳人員手部應每隔半小時消毒1次正確

    • 熟食(即食食品)配膳屬於高風險作業區。雖然 GHP 法規條文僅規定「工作前、如廁後、手部受汙染時」應洗手消毒,但在 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計畫或學校午餐、團膳公司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中,通常會設定更嚴格的管制界限。
    • 業界常規要求熟食操作人員每 30~60 分鐘或更換手套時進行一次手部消毒,以控制金黃色葡萄球菌等病原菌的增殖風險。
  • C. 製作現場應有手部消毒的設備(75%酒精)正確

    • GHP 規定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的洗手及乾手設施,且在處理即食食品(Ready-to-eat)的區域,必須設置手部消毒設備。75% 酒精是標準且有效的食品級消毒劑。
  • D. 完整體檢項目僅含A型肝炎抽血、手部皮膚病檢查錯誤

    • 這是本題的錯誤選項。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二的規定,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項目除了 A型肝炎(IgM 抗體)與 手部皮膚病(含出疹、膿瘡、外傷)之外,還必須包含 傷寒(Typhoid,通常為糞便檢查)。
    • 選項 D 使用「僅含」二字,卻漏掉了法定傳染病 傷寒,因此敘述錯誤。
    • (註:關於肺結核項目,請詳見下方「新政策/指引改變」說明)。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D。 選項 D 錯誤的原因在於漏列了 傷寒 (Typhoid) 檢查。食品從業人員若感染傷寒,極易透過糞口途徑污染食品,因此傷寒一直是法規強制檢驗的核心項目之一。

核心知識點

  1. 食品從業人員法定健檢項目 (2026年最新標準)

    • A型肝炎 (Hepatitis A):檢測 IgM 抗體(反映近期感染)。
    • 傷寒 (Typhoid):糞便檢查(傷寒桿菌)。
    • 手部皮膚病:檢查是否有出疹、膿瘡、外傷或開放性傷口。
    • 其他:經醫師診斷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
  2. 手部衛生關鍵時機

    • 工作前。
    • 如廁後。
    • 擤鼻涕、吐痰、接觸廢棄物後。
    • 更換作業項目(如由生食轉熟食)時。

新政策/指引改變 (2026年考生必讀)

針對本題選項 D,考生需特別注意 2025年 (民國114年) 6月4日 衛生福利部發布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修法重點:

  • 刪除「結核病」檢查項目
    • 舊法規:健檢項目包含 A型肝炎、傷寒、肺結核 (X光)、皮膚病。
    • 新法規 (114.06.04 修正):考量食品傳播肺結核的風險極低,且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已有管理機制,故將「結核病」從食品從業人員的強制健檢項目中 刪除
    • 考試影響:若題目問及「下列何者不再是食品從業人員強制健檢項目?」,答案為「肺結核」。但無論新舊法,傷寒 始終是必須檢查的項目,故選項 D 依然錯誤。

參考資料

  1. 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114年6月4日)
  2.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3.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說明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