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營養食安(1)
我國進口肉品中,下列何項動物組織不得檢出萊克多巴胺?
A牛脂
B牛肌肉
C豬脂
D豬肌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針對進口肉品中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殘留容許量(MRL)的法規標準,特別是針對牛肉與豬肉不同部位的差異。
核心概念在於**「正面表列」原則**:根據我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僅有「訂定出容許量」的部位才允許檢出萊克多巴胺,若該部位未訂定標準,則依規定為**「不得檢出」**。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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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牛脂(Beef Fat):正確答案。
- 分析:截至本題情境(2026年),雖然台灣已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進口多年,但法規上僅針對**「牛肌肉」訂有殘留容許量(0.01 ppm)。對於牛肉的脂肪、肝臟、腎臟等其他部位,因尚未制定殘留標準,依據法規判定為「不得檢出」**。
- 註記:雖然國際法典委員會(Codex)對牛脂訂有標準,且2026年有新聞指出政府擬研議放寬並與國際接軌,但在正式公告修法前,現行法規仍維持「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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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牛肌肉(Beef Muscle):錯誤。
- 分析:台灣早在2012年即已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准許進口牛肉的肌肉部位檢出萊克多巴胺,容許量為 0.01 ppm。因此是可以檢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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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豬脂(Pork Fat):錯誤。
- 分析:自2021年1月1日起,台灣正式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並全面制定了各部位的殘留容許量。其中,豬脂肪的容許量標準訂為 0.01 ppm。因此是可以檢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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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豬肌肉(Pork Muscle):錯誤。
- 分析:同樣自2021年起,豬肌肉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標準訂為 0.01 ppm。因此是可以檢出的。
答案解析
根據我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 豬肉(2021年起):肌肉、脂肪、肝、腎及其他可食部位皆已訂定容許量,故豬脂與豬肌肉皆可檢出。
- 牛肉(2012年起):僅訂定肌肉的容許量(0.01 ppm)。牛脂(及內臟)因未列入容許量列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屬於**「不得檢出」**的項目。
因此,選項中唯一「不得檢出」萊克多巴胺的組織為 A. 牛脂。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記憶以下**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殘留容許量(MRL)**的關鍵數據與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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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Cattle):
- 肌肉:0.01 ppm
- 其他部位(含脂肪、肝、腎):不得檢出(未訂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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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Swine):
- 肌肉、脂肪:0.01 ppm
- 肝、腎:0.04 ppm
- 其他可食部位(如胃、腸、心、肺等):0.01 ppm
記憶口訣:「豬全開,牛只開肉」(指萊克多巴胺的容許標準範圍,豬是各部位都有標準,牛只有肌肉有標準)。
新政策/指引改變 (2026年情境)
根據搜尋資料顯示,2026年2月台灣政府與美國簽署貿易協定後,正研議將牛肉的萊劑標準「與國際接軌」(即可能開放牛脂、內臟的標準),但在正式法規修正公告之前,考試仍以現行生效的法規為準,即牛脂尚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