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營養食安(2)
有關食材驗收與管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所有食材要有供貨來源及流向的追溯系統 ②不合格的食材僅須明確標示不用另外放置 ③冷凍產品的運輸條件需要驗收 ④倉庫內食材應分類貯放在棧板、貨架上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中對於食材驗收、倉儲管理及追溯追蹤的相關規定。這是在醫院、團膳及食品工廠中,營養師或衛生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的核心業務。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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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所有食材要有供貨來源及流向的追溯系統 —— 正確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GHP規定,食品業者應建立原材料之來源及產品流向的紀錄(即「往上一手追溯,往下一手追蹤」的原則)。雖然並非所有業者都需強制導入電子化的「非追不可」系統,但保有供貨來源與流向的資料/紀錄是所有食品業者的基本義務,以確保發生食安問題時能快速追查。
- GHP條文中明確指出:「使用之原材料,應符合本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並有可追溯來源之相關資料或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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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不合格的食材僅須明確標示不用另外放置 —— 錯誤
- 依據 GHP 規定,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除了應明確標示(如標示「不合格」、「待退貨」)外,必須適當處理以免遭誤用。
- 實務上,「適當處理」通常要求區隔放置(例如設置專門的退貨區或報廢區),絕對不能與合格食材混放,否則極易造成人員誤拿或交叉污染。「不用另外放置」違反了防止誤用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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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冷凍產品的運輸條件需要驗收 —— 正確
- 驗收不僅是檢查食材本身的品質,還包括運輸過程的衛生與溫度條件。
- 對於冷凍產品,GHP規定運輸車輛之廂體應確保維持有效保溫狀態(冷凍品溫應保持在 -18°C 以下)。因此,營養師或驗收人員必須檢查運輸車輛的溫度紀錄或當場測量溫度,確認冷鏈未斷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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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倉庫內食材應分類貯放在棧板、貨架上 —— 正確
- GHP 倉儲管制規定:「倉庫內物品應分類貯放於棧板、貨架上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直接放置地面,並保持整潔及良好通風。」
- 這是為了防止地面潮濕、髒污污染食材,並利於清潔與病媒防治。
答案解析
綜上所述,正確的敘述為 ①、③、④。 敘述 ② 錯誤,因為不合格食材必須「區隔放置」或移至退貨區,而非僅標示即可。
故正確答案為 (C) ①③④。
核心知識點
營養師國考考生應熟記《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的關鍵操作細節:
- 驗收原則:確認來源(追溯資料)、檢查運輸條件(溫度、衛生)、核對規格。
- 不合格品管理:關鍵口訣是**「標示」+「區隔」**。必須與良品分開,防止誤用。
- 倉儲原則 (5S):
- 離地離牆:使用棧板 (Pallet) 或貨架,不可置於地面。
- 先進先出 (FIFO):減少過期報廢。
- 溫濕度控管:冷凍<-18°C,冷藏<7°C (凍結點以上),熱藏>60°C。
- 追溯追蹤:所有業者皆需保存來源與流向憑證(如收據、發票)至少5年(或依具體法規年限)。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 相關條文 (倉儲管制、運輸管制、製程管理)。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追溯追蹤系統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