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營養食安(1)

有關食材供應商管理評估措施,下列何者不是評估的重點?

A供應商生產成本和售後服務
B提供食品品質管制證明(如CAS、TQF、TAP)的書面資料
C採購及品管人員實際至廠商現場評核其設備、動線與流程等
D廠商之供貨品質及交貨期能否滿足買方需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團體膳食管理」與「HACC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中關於**供應商評選與管理(Supplier Selection and Management)**的核心原則。

在食品採購管理中,篩選合格供應商是確保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營養師或採購人員在評估供應商時,主要依據**食品安全衛生(Food Safety)、品質(Quality)、價格(Price)、交期(Delivery)與服務(Service)**等指標。其中,「價格」指的是買方需支付的進貨成本,而非供應商內部的生產成本。

選項分析

  • A. 供應商生產成本和售後服務(此為正確選項,即非評估重點)

    • 分析:雖然「售後服務」(如退換貨處理、緊急補貨能力)是評估重點之一,但**「供應商的生產成本」**通常屬於供應商的商業機密,買方(營養師或採購單位)難以取得,且這不是買方評估的直接指標。
    • 理由:買方關心的是**「進貨價格」(Purchase Price)**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預算,而不是供應商花多少錢生產產品。供應商的生產成本高低與食材安全性或買方的採購效益無直接關聯。因此,將「生產成本」列為評估重點是不合理的。
  • B. 提供食品品質管制證明(如CAS、TQF、TAP)的書面資料(是評估重點)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