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團膳(2)

下列何者為工作人員在工作前使用含酒精飲料或使用藥物造成職業災害的原因?

A不安全的行為
B不安全的設備
C不安全的工作環境
D工作人員之危險狀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職業災害發生原因分析 (Occupational Accident Causation)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職業災害發生原因的分類,特別是依據韓立奇骨牌理論 (Heinrich's Domino Theory) 或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中,對於「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的判定。

在職業災害分析中,事故的發生通常歸因於兩大類直接因素:

  1. 不安全的行為 (Unsafe Acts):指人為的錯誤動作或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佔職災原因的絕大多數,約 88%)。
  2. 不安全的狀況 (Unsafe Conditions):指工作環境、設備或機械處於危險狀態(約佔 10%)。

然而,關於「使用酒精或藥物」這類因素,在學理與實務分類上存在解釋空間:它既是勞工發出的「動作」(行為),其結果造成的生理狀態(酒醉、意識不清)也可被視為勞工本身的「危險狀況」(身心狀況)。


選項分析

  • A. 不安全的行為 (Unsafe Acts) [正確選項之一]
    • 定義:指工作人員違反安全程序、操作錯誤或未盡注意義務的動作。
    • 分析:主動飲用含酒精飲料或濫用藥物,本質上是勞工違反工作守則的「行為」。在大多數的安全管理教育中,會強調「工作前飲酒」屬於人為的錯誤行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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