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食安(2)

認定基因改造食品具有「實質等同」,主要取決於下列那兩項特性?①遺傳表現型 ②組成分 ③過敏原④標識基因 ⑤病原性

A①②
B③④
C④⑤
D①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的核心觀念為基因改造食品(GMO)的安全性評估原則——「實質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ce)

這項原則最早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1993年提出,並獲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採納。其核心概念是:如果一種基因改造食品在「表型」與「成分」上,與其傳統對應食品(Conventional Counterpart)具有實質上的等同性,則可視為兩者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這並非代表該食品絕對安全,而是建立一個比較基準(Baseline),用以確認基改食品是否產生了「非預期」的差異。

選項分析

  • ① 遺傳表現型(Phenotypic characteristics)正確。 實質等同的評估首先會比較基改作物與傳統作物的農藝性狀、形態特徵、生長情形、產量、抗病蟲害能力等「外在表現」。若兩者在種植與生長表現上無顯著差異,即符合表現型上的實質等同。

  • ② 組成分(Composition)正確。 這是實質等同評估中最關鍵的科學數據。必須分析基改食品的「關鍵成分」,包括:

    • 主要營養素(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
    • 抗營養因子(Anti-nutrients,如大豆中的胰蛋白酶抑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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