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食安(1)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對餐飲業應建立紀錄之規定,不包含下列那項紀錄?
A冷凍冷藏庫溫度紀錄
B蓄水池(塔)清理紀錄
C倉儲管制先進先出之紀錄
D自來水水質檢測(如有效餘氯量及酸鹼值)紀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中關於餐飲業應建立之紀錄的規定。GHP 強調業者的自主管理,其中「文件與紀錄」是證明業者落實衛生管理的重要依據。解題關鍵在於區分不同衛生項目(如倉儲、用水、設備)在法規中是否有明確的「紀錄」要求,特別是針對用水來源(自來水 vs 非自來水)的檢測規定差異。
選項分析
- A. 冷凍冷藏庫溫度紀錄:是應建立之紀錄。
-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六條(倉儲管制)第四款規定:「倉儲過程中需管制溫度或溼度者,應建立管制方法及基準,並確實記錄。」餐飲業的冰箱溫度監控是預防食品腐敗的關鍵,必須定期檢查並記錄。
- B. 蓄水池(塔)清理紀錄:是應建立之紀錄。
-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一(食品業者之場區及環境良好衛生管理基準)第六點規定,蓄水池(塔、槽)應保持清潔,每年至少清理一次並作成紀錄。這是確保終端用水不受二次污染的必要措施。
- C. 倉儲管制先進先出之紀錄:是應建立之紀錄。
-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六條(倉儲管制)第三款明確規定:「倉儲作業應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並確實記錄。」這能確保食材在效期內使用,減少過期浪費與食安風險。
- **D. 自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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