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膳療(2)

體重控制過程中常採用行為療法來輔助減重,下列敘述何者不屬於刺激控制療法(stimulus control)?

A介入個案進食時間,如增加咀嚼次數或增加放下餐具的次數,以延長用餐時間
B請個案詳細記錄每日進食量、時間、地點和情緒
C建議個案只能在特定地點進食,並採用特定餐具
D要求個案不可將進食與其它活動同時進行,如看電視或講電話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體重控制之行為療法(Behavioral Therapy)**中的具體技術分類。行為療法主要包含數個核心策略,其中最常見且容易混淆的兩大支柱為:

  1. 刺激控制(Stimulus Control):重點在於「修正環境線索(Antecedents)」,透過改變環境或前置事件來減少誘發進食的衝動。
  2. 自我監測(Self-Monitoring):重點在於「紀錄與覺察」,透過記錄飲食、體重、情緒等來提升對行為的認知。

選項分析

  • A. 介入個案進食時間,如增加咀嚼次數或增加放下餐具的次數,以延長用餐時間

    • 分析:雖然嚴格來說這屬於「進食行為修正(Eating Behavior Modification)」或改變行為反應(Response),但在廣義的行為治療分類中,放慢進食速度常被視為中斷「自動化進食反應」的一種控制手段,有時會被歸類在廣義的刺激控制策略中(控制餐具這個「刺激」對進食動作的連結)。
    • 判定:相較於B選項,此選項雖然在分類上偶有模糊空間,但通常被視為改變進食習慣的一環。但在本題的比較下,它不是最明顯的「非」刺激控制選項。
  • B. 請個案詳細記錄每日進食量、時間、地點和情緒

    • 分析:這是**自我監測(Sel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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