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公衛(2)
下列那一種飲品不得在國中以下學校校園內販售?
A豆漿
B調味乳
C包裝飲用水
D百分之百果(蔬菜)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核心觀念在於**「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這項法規。這是教育部為促進學生健康、減少高油糖鹽攝取而制定的規範,明確定義了「國中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校園內可以販售的飲品種類(正面表列)。
選項分析
根據教育部發布之《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國中以下學校校園飲品僅限販售以下七種液態食品:
- A. 豆漿:可販售。
- 需符合國家標準 CNS 11140 之豆奶規格。
- 規範要求:粗蛋白質含量在 2.6% 以上,且添加糖類所提供之熱量低於總熱量之 30%。
- B. 調味乳:不得販售。
- 調味乳(如巧克力牛奶、果汁牛奶)因添加大量糖分、香料或色素,且鮮乳含量未達 100%,不屬於法規允許的七大類飲品。
- 法規允許的是「鮮乳」和「保久乳」,必須是純乳製品,不包含調味乳。
- C. 包裝飲用水:可販售。
- 包含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是校園最鼓勵的飲品。
- D. 百分之百果(蔬菜)汁:可販售。
- 需符合國家標準 CNS 2377,且必須是 100% 的天然果汁或還原果汁,不得添加糖分。
答案解析
根據法規,國中以下學校採「正面表列」方式管理,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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