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團膳(1)

學校為確保供餐品質應對外訂盒(桶)餐的廠商有所約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簽訂合約明訂處理細則可避免廠商投機取巧之情事 ②廠商須負意外事故的全責 ③學校經常不定期派人抽查/監督廠商製作過程以確保供餐品質 ④由二家以上外購盒餐食品之廠商承包,除利於學生選擇更可分散風險

A僅①③
B僅②④
C僅①②③
D①②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學校午餐外訂盒餐(桶餐)的採購管理與食品安全衛生控管。核心觀念涵蓋了《學校衛生法》及教育部頒布的《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中的權利義務規範。重點在於透過契約約束廠商、明確責任歸屬、落實製程監管(查廠),以及透過多元採購策略來降低供餐風險。

選項分析

  • ① 簽訂合約明訂處理細則可避免廠商投機取巧之情事:正確

    • 理由:依據《政府採購法》及教育部《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學校必須與廠商簽訂書面契約。契約中會詳細列明菜單設計、食材品質(如CAS標章)、衛生標準、罰則(違約金、記點)等細節。明確的條文能防止廠商在食材選用或製備過程中偷工減料,是確保品質的最基本法律保障。
  • ② 廠商須負意外事故的全責:正確

    • 理由:在學校午餐採購契約範本中,通常有明確的「履約責任」與「賠償責任」條款。若因廠商供應的食品導致師生發生食物中毒、身體不適或其他意外事故(如運送過程造成的傷害),廠商必須負擔完全的民事與刑事責任(包含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學校雖然有監督之責,但契約的主要精神是將「食品安全與製作責任」歸屬於具專業能力的廠商。
    • 註:此處「全責」係指因廠商履約過失所致之損害賠償責任。
  • **③ 學校經常不定期派人抽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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