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公衛(1)
依據學校衛生法,有關學校衛生管理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學校每月應至少檢查餐飲場所1次,並予記錄
B學校檢查餐飲場所紀錄應保存3年
C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每學年至少1次
D學校餐飲衛生管理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學校衛生法》中關於校園餐飲衛生管理之法規細節,特別是針對「自主檢查頻率」、「紀錄保存年限」、「外部稽查頻率」以及「遵循規範」等核心數字與規定的記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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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學校每月應至少檢查餐飲場所1次,並予記錄(錯誤)
- 根據《學校衛生法》第22條第4項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督導學校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落實自行檢查管理。學校每週應至少檢查餐飲場所一次,並予記錄」。
- 法規要求的是每週一次,而非每月一次。這是為了確保校園餐飲的高頻率監控,而非低頻率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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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學校檢查餐飲場所紀錄應保存3年(正確)
- 根據同法條(第22條第4項)後段規定:「...其紀錄應保存三年。」
- 此規定是為了確保在發生食品中毒或衛生爭議時,有足夠的歷史資料可供溯源與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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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每學年至少1次(正確)
- 根據《學校衛生法》第22條第5項規定:「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每學年至少一次...」。
- 這是指外部主管機關(教育、衛生、農業)對學校的聯合稽查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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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學校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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