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養團膳(2)
根據2018年版食物代換表,關於一份豆魚蛋肉類重量(可食部位生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20公克黃豆
B50公克去皮雞胸肉
C80公克小方豆干
D160公克牡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食物代換表」中豆魚蛋肉類**的一份重量定義。 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布的《食物代換表》(2018年版為基準,與現行版本一致),豆魚蛋肉類一份定義為含有 7公克蛋白質。考生需熟記常見食材對應之「可食部位生重」。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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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公克黃豆:正確
- 根據食物代換表,黃豆(生重)20公克 換算為一份豆魚蛋肉類(含7g蛋白質)。
- 註:毛豆為50公克、黑豆為25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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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50公克去皮雞胸肉:錯誤
- 雞胸肉(生重)一份約為 30公克。
- 一般家禽、家畜瘦肉(如豬小里肌、牛腱)一份重量多落在 30-35 公克之間。50公克已接近兩份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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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80公克小方豆干:錯誤
- 小方豆干(生重)一份約為 40公克(約1又1/4片)。
- 80公克通常是傳統豆腐(田字豆腐)一份的重量(約3格或8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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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160公克牡蠣:錯誤
- 牡蠣(生重)一份約為 65公克。
- 160公克是文蛤(帶殼重或含水量較高的計算方式,代換表常標示文蛤可食生重約60-160g視大小而定,但標準代換表常列 **文蛤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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