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養食安(2)
依據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修正規定,有關教育部校園食材政策,下列何者錯誤?
A校園內禁止使用含有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B校園團膳一律使用國產在地肉品
C全面鼓勵學校午餐採用「三章一Q」食材
D蛋類以採用國產在地具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之來源為限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學校午餐採購契約中的食材安全與來源規範,特別是針對國產在地食材(肉類、蛋類)的具體認證要求,以及對於基因改造食品的限制。這是營養師在團膳管理與食材驗收時必須熟知的法規知識。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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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校園內禁止使用含有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正確
- 根據《學校衛生法》第23-3條及「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如基因改造黃豆、玉米及其製成的豆漿、豆腐等)。此選項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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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校園團膳一律使用國產在地肉品:正確
- 為因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議題,教育部於2020年(民國109年)及後續修訂的契約範本中,明確規範學校午餐的肉類(豬、牛、雞等)及其加工品,一律採用國產在地之生鮮食材。這是為了確保校園食安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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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全面鼓勵學校午餐採用「三章一Q」食材:正確
- 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鼓勵並補助學校優先使用具備「三章一Q」標章的食材。「三章」指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一Q」指台灣農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此選項敘述符合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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