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養團膳(1)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之熱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幾度以上?
A7℃
B30℃
C50℃
D6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Regulations on Good Hygiene Practice for Food, GHP)中對於食品保存溫度的規定,特別是針對「危險溫度帶」(Danger Zone)的控制。為了防止微生物滋生,食品必須保存在適當的溫度範圍內,即「熱存」(熱藏)或「冷存」(冷藏)。
選項分析
- A: 7℃:錯誤。這是冷藏食品的溫度上限。依據 GHP 規定,冷藏食品的中心溫度應保持在 7℃ 以下,凍結點以上,以抑制微生物生長。
- B: 30℃:錯誤。此溫度位於「危險溫度帶」(7℃~60℃)內,是微生物(如細菌)繁殖最旺盛的區間,食品若長期處於此溫度極易腐敗或產生毒素。
- C: 50℃:錯誤。雖然接近熱藏溫度,但仍處於危險溫度帶內。許多致病菌在此溫度下仍可能存活或緩慢生長(例如產氣莢膜桿菌),無法確保食品安全。
- D: 60℃:正確。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熱藏食品的溫度應保持在 60℃ 以上。在此溫度以上,絕大多數致病菌無法生長或會被殺滅,能確保食品在供應期間的衛生安全。
答案解析
根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相關條文(如販賣業第17條、餐飲業第26條等),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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