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營養團膳(2)
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團膳公司,具有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員工,可以執行下列那一項職責?
A國內外食品相關法規之研析
B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規劃及執行
C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緊急應變措施之規劃及執行
D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相關規定之執行及監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在於分辨食品業者中「專門職業人員」(如營養師、食品技師)與「技術證照人員」(如中餐烹調技術士)在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法規下的法定職責差異。依據我國法規,兩者的角色定位與負責業務有明確劃分。
選項分析
- A. 國內外食品相關法規之研析:這是專門職業人員(如營養師、食品技師)的法定職責。這些人員具備較高階的專業知識,負責法規面的研讀與對應。
- B. 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規劃及執行:這是專門職業人員的法定職責。涉及系統性的規劃與管理層面,需由專職的專業人員負責。
- C. 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緊急應變措施之規劃及執行:這是專門職業人員的法定職責。涉及危機處理與整體規劃,屬於管理階層或專業人員的範疇。
- D. 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相關規定之執行及監督:正確。這是技術證照人員(如中餐烹調技術士、烘焙食品技術士)的法定職責。技術士主要位於作業現場,負責落實(執行)並監督基礎的衛生規範(GHP)。
答案解析
根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 專門職業人員(如營養師、食品技師)的職責(第7條)包含: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規劃及執行、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規劃及執行、緊急應變措施之規劃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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