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營養食安(2)
食品業者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應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多少公尺之距離?
A3
B5
C15
D3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中關於供水設施的衛生管理規定,特別是針對使用地下水源的食品業者,其水源與潛在污染源之間的安全距離要求。
選項分析
- A. 3:錯誤。這是蓄水池(塔、槽)與污染源的最小距離要求。根據法規:「蓄水池(塔、槽)設置地點應距離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或其他污染源3公尺以上」。
- B. 5:錯誤。法規中無此距離設定。
- C. 15:正確。根據法規:「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應至少保持15公尺之距離」。這是為了防止地下水層受到鄰近高污染源(如糞便、廢棄物滲濾液)的滲透污染。
- D. 30:錯誤。法規中無此距離設定。
答案解析
根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一「食品業者之場區及環境良好衛生管理基準」中關於供水設施的規定:
- 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應至少保持15公尺之距離。
- 蓄水池(塔、槽)設置地點應距離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或其他污染源3公尺以上。
題目明確詢問的是「地下水源」,故正確答案為 (C) 15 公尺。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特別注意區分「水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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