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營養團膳(2)
依據HACCP系統中央廚房式餐飲製造業重要管制點,食物烹煮過程最後一個加熱步驟的成品中心溫度應:≧
A50˚C ≧
B60˚C ≧
C65˚C ≧
D75˚C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 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 在 中央廚房式餐飲製造業 中的具體應用,特別是針對 「烹煮(加熱)」 這個重要管制點(CCP)所設定的 管制界限(Critical Limits, CL)。
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加熱是殺滅致病菌(如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等生物性危害)最關鍵的步驟。雖然一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要求加熱中心溫度需達 70°C 以上,但在 中央廚房的 HACCP 系統參考手冊 及相關考試標準中,為了確保大規模團膳的安全性,通常將最後加熱步驟的成品中心溫度標準設定得更嚴格,即 ≧ 75°C。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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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50˚C ≧:
- 錯誤。50°C 處於 危險溫度帶(7°C ~ 60°C) 內,是細菌繁殖最旺盛的區間,絕對不能作為加熱殺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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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60˚C ≧:
- 錯誤。60°C 是 熱存(Hot Holding) 的溫度下限。
- 依據 GHP,熟食供餐前的保溫需維持在 60°C 以上,以抑制細菌生長,但此溫度不足以作為「殺菌」的加熱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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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65˚C ≧:
- 錯誤。雖然有些病原菌在 65°C 下加熱足夠時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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