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營養團膳(2)

餐飲業病媒防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行業務致污染環境、危害生態或人體健康時,應立即停止施作、採取防治措施,並於2小時內,報知主管機關
B執行業務,應由具合格證照之專業技術人員在場全程督導,每3年再訓練1次
C施作紀錄由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確認內容無誤,保存5年備查
D應紀錄合格之環境用藥的藥劑品名、許可證字號、濃度及使用量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及「環境用藥管理法」中針對餐飲業(食品作業場所)進行病媒防治施作時的相關規範。重點在於施作紀錄的保存年限緊急通報時限人員資格與訓練以及紀錄內容。這類題目常混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環境用藥管理法」對於紀錄保存年限的規定。

選項分析

  • A. 執行業務致污染環境、危害生態或人體健康時,應立即停止施作、採取防治措施,並於2小時內,報知主管機關

    • 正確
    • 根據《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病媒防治業執行業務致污染環境、危害生態或人體健康時,負責人、施藥人員或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應立即停止施作、採取防治措施,並於二小時內,報知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B. 執行業務,應由具合格證照之專業技術人員在場全程督導,每3年再訓練1次

    • 正確
    • 根據《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 2 條:「病媒防治業執行業務時,應由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在場全程督導施藥人員執行。」
    • 關於訓練,同法第 3 條規定:「病媒防治業應對所僱用之施藥人員...執行業務後每三年應再訓練一次」。雖然條文主要針對施藥人員,但考題常將「執行業務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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