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營養食安(1)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業者對其輸入產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需要保存多少時間,以利於追查或預防食品衛生安全事件?
A半年
B1年
C3年
D5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授權子法中,針對輸入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追溯追蹤紀錄保存年限的規定。這是食品安全管理中「源頭管理」與「追溯追蹤」的重要環節,確保發生食安事件時能快速釐清來源與流向。
選項分析
- A. 半年:錯誤。對於進口食品與基因改造原料這類高風險或需長期追溯的產品,半年時間過短,不足以涵蓋產品流通週期及潛在的食安潛伏期。
- B. 1年:錯誤。雖然某些短期保存期限的食品(如鮮乳)其相關紀錄可能較短,但針對輸入產品及基因改造原料的法定保存規範並非1年。
- C. 3年:錯誤。部分稅務或商業會計憑證可能保存期限不一,但依據衛福部針對輸入食品業者的特別公告,3年並非法定標準。
- D. 5年:正確。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業者對其輸入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保存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明確規定相關紀錄與文件應保存5年。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本題依據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規範。衛生福利部發布的「食品業者對其輸入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保存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公告中,明確條列:
- 保存對象: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輸入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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