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營養公衛(1)

為防治學童肥胖,我國已訂定下列何者政策或規範?

A鼓勵速食業者推出符合營養標準之兒童餐
B規範業者不得隨餐附贈含糖飲料
C限制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之行銷廣告
D推廣優先採購蔬果及少油少鹽之產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我國防治學童肥胖相關政策法規的認知,核心考點為衛生福利部於 2016 年(民國 105 年)1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此法源依據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第 3 項。

選項分析

  • A. 鼓勵速食業者推出符合營養標準之兒童餐

    • 分析: 雖然政府樂見業者改善餐點營養,但目前的政策主軸是**「限制不健康食品的促銷」而非單純的「鼓勵推出健康餐」。實際上,因為法規限制了不健康餐點不能送玩具,導致部分速食業者(如麥當勞)為了能繼續送玩具,而主動調整兒童餐內容(如增加水果、減少薯條),這屬於法規限制下的業者自主應對行為**,並非政府直接頒布的「鼓勵政策」。
  • B. 規範業者不得隨餐附贈含糖飲料

    • 分析: 這是錯誤的敘述。我國目前的法規(校園除外)並未直接禁止速食店「販售」或「隨餐附贈」含糖飲料給兒童。法規限制的是針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含糖飲料常屬此類)進行**「針對兒童的促銷行為」。也就是說,業者還是可以賣含糖飲料,但是不能因為你買了含糖飲料就送你玩具**(促銷限制)。
    • *註:校園內(國中小)依據《學校衛生法》確實有禁止販售含糖飲料,但本題語境為一般商業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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