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營養公衛(1)

處理學校午餐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儘速將患者送醫,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B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流程處置
C校園食品中毒屬於甲級法定通報事件,至遲不得逾 24小時於教育部資安通報網通報
D若確認為廠商之責任,學校應依契約規定辦理,包括違約記點、繳納違約金、契約終止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校園食品中毒事件的行政處置與通報流程,特別是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對於事件等級的分類與通報時限的規定。

選項分析

  • A. 儘速將患者送醫,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正確
    • 發生疑似食品中毒時,首要任務是救治學生(送醫),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校園處理流程,立即通報當地的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局)以利進行採樣與調查。
  • B. 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流程處置正確
    • 教育部訂有明確的「各級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學校應依此標準作業程序(SOP)進行應變、通報及後續處置。
  • C. 校園食品中毒屬於甲級法定通報事件,至遲不得逾 24小時於教育部資安通報網通報錯誤
    • 等級錯誤:根據本題出題時(2019年)適用之規定(103年修正之《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食品中毒」被列為**「乙級」**法定通報事件(疑似食品中毒或非屬甲級之確定事件),而非甲級。
    • 通報時限與系統:雖然法定通報事件(乙級)的時限的確是知悉後 24小時內,但通報平台應為「教育部校安通報網」(校安中心),而非單純的「資安通報網」(後者多指資訊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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