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營養食安(1)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販賣業者以奶油、布丁、果凍、餡料等裝飾或充餡之蛋糕或派,應儲存於攝氏幾度以下?
A15
B7
C5
D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 中對於「易腐敗食品」的冷藏保存溫度標準,特別是針對烘焙業或食品販賣業中常見的高風險產品(如含鮮奶油、布丁、果凍之蛋糕)。
選項分析
根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針對食品販賣業(或烘焙食品相關規範)的規定:
- (A) 15°C:此溫度位於危險溫度帶(7°C ~ 60°C)內,細菌極易繁殖,不符合易腐敗食品的保存規定。
- (B) 7°C:正確。依據法規規定:「以奶油、布丁、果凍、水果或易變質、腐敗之餡料等裝飾或充餡之蛋糕、派等,應貯放於攝氏七度以下之冷藏櫃內。」此為我國法規對於冷藏食品的標準上限。
- (C) 5°C:雖然 5°C 符合「7°C以下」的要求,且更低溫通常更安全,但法規明文設定的法定上限標準為 7°C。考試題型中若問「應儲存於攝氏幾度以下」,通常是指法規的臨界值。
- (D) 0°C:這是冰點。蛋糕、派等產品若儲存於 0°C 以下可能會凍結,破壞口感(如鮮奶油油水分離、水果凍傷),且法規規範的是「冷藏」而非「冷凍」,故非法定標準值。
答案解析
根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中關於食品販賣業的規定(通常位於相關條文或附表中): **「以奶油、布丁、果凍、水果或易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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