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營養團膳(2)
有關「全穀產品」之宣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產品原料需 100%為全穀者始可宣稱「全穀產品」
B產品所含全穀成分占配方總重量 51%以上者始可宣稱「全穀產品」
C全穀來源涵括可供人類食用之禾穀類、仿穀類及油脂種子類
D全穀係指包括胚芽及胚乳部位之穀類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這是有關食品標示法規的重要知識,營養師需熟知何種條件下產品可宣稱為「全穀」。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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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產品原料需 100%為全穀者始可宣稱「全穀產品」
- 錯誤。根據法規,固體產品所含全穀成分佔配方總重量百分比 51% (含) 以上,即可宣稱為「全穀產品」。
- 注意:若是宣稱為「全穀原料粉」(如全麥麵粉),則其內容物原料才須 100% 為全穀。但題目問的是一般的「全穀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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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產品所含全穀成分占配方總重量 51%以上者始可宣稱「全穀產品」
- 正確。此為「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的核心規定。
- 計算方式通常以「乾基」計算,若單一穀類佔配方總重量 51% 以上,甚至可以直接以該穀類命名(如:全麥吐司、全蕎麥麵)。若未達 51%,僅能宣稱「本產品部分原料使用全穀粉」或「本產品含全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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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全穀來源涵括可供人類食用之禾穀類、仿穀類及油脂種子類
- 錯誤。根據該原則的定義,「穀類」係指可供人類食用之禾穀類 (True grains,如稻米、小麥、玉米、燕麥) 或 仿穀類 (Pseudograins,如蕎麥、藜麥、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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