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營養團膳(1)
團膳業者對於食品添加物之使用,應符合之作業規範不包括下列何者?
A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B進行秤量及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程序
C需於食品標示載明食品添加物之種類與用量
D使用食品添加物皆需作成紀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中對於「食品添加物」的管理規定,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對於食品標示的要求。團膳業者作為食品製造與供應者,必須嚴格遵守這些規範以確保食品安全。
選項分析
- A. 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正確
- 這是所有食品業者必須遵守的基本法規。根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三之製程及品質管制規定,食品添加物之使用,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 B. 進行秤量及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程序:正確
- 根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三第6點,對於具有使用限量之食品添加物,其「秤量及投料」應重複檢核(Double Check),並作成紀錄。這是為了防止添加過量造成危害的關鍵步驟。
- C. 需於食品標示載明食品添加物之種類與用量:不正確(為本題答案)
-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及相關標示法規,食品包裝上需標示的是食品添加物的「名稱」(種類/功能性名稱,如防腐劑、抗氧化劑等),並按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排列。
- 法規並未要求將食品添加物的詳細「用量」(例如:添加了 0.05 公克)標示在對外的食品標示上。「用量」是業者內部製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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